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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以旧换新政策
咨询时间2024-08-26 11:51:54
周口市郸城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4-08-27 15:39:24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国家发的车辆以旧换新公告细则,没有看懂,想问一下商务局,2010年12月份的车是否符合政策,报废换新能源车能否拿到补贴?如果符合,大概多久能审核通过?发放补贴?
经郸城县商务局调查,回复如下: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第三条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对照第二条,自己车辆是否符合条件。对照第三条,个人申请资料在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对照第五条,最终由商务部审核通过后,确定资金补助金额,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直接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