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的 通知
来源: (郸城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17-03-09 02:48:0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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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的

通  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按照省综治办《关于深入开展2017年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3月1日至31日,为我省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为营造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深化平安河南建设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巩固、提升、扩大、创新平安河南建设宣传工作,力争平安河南建设宣传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创新、举措更加高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河南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并将其作为年度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成效,严禁“文件空转”。要加强组织协调,抓好任务分解、工作督查,确保责任到人、要求落地,做到横到边、竖到底,无空白、没死角,切实把平安建设宣传落实到最基层。要深化活动成果,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续推进,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抓好宣传平台、墙体标语、广告牌、宣传专栏等固定宣传设施建设,做到常态化。要建立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奖惩机制,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评范围,实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突出宣传重点

一是围绕中央、省委关于综治和平安建设的重大部署,广泛宣传中央、省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平安河南建设、法治河南建设采取的措施,积极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二是围绕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入宣传关于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落实、表彰奖励等规定;三是围绕全面依法治省,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关法律规定和全面依法治省的重大安排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把本部门、本系统的普法责任落到实处。四是围绕国家安全领域面临的挑战、治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民生领域的重大隐患,加大“五反”(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五防”(防盗抢、防诈骗、防火灾、防事故、防传销)和非法集资、水上安全、校园欺凌、医患纠纷等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的风险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五是围绕强化基层基础,大力宣传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积极推广综治工作信息化、基层治理法制化、公共服务便民化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创新宣传思路

  各单位要创新工作思路,突出活动主题,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大力推进本部门、本系统平安建设微信公众号、微博、微信群,加强集中宣传和社会宣传,做到有内容、有规模、有声势,突出行业平安创建特色,最大限度地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在所属机构内部醒目位置设置平安建设固定宣传标牌或宣传栏,依托门户网站、内部刊物、微信群、窗口LED、手机报等媒介建立宣传阵地,开设专栏专题,确保本单位内部和行业一线窗口有平安建设宣传内容。宣传月期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行业特色,在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至少两次集中宣传活动。要把客运场站、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渡口、服务区、学校等,列为宣传工作主阵地,精心筹划,重点部署,置换张贴新的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字幕、招贴画,营造平安创建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及时宣传报道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推进平安河南建设情况。

四、全面广泛宣传

  厅公路局要督促各级公路管理部门,抓好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两旁的平安建设宣传。厅高管局要督促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抓好高速公路沿线的平安建设宣传,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出口两旁设立大型宣传标牌,在高速公路两侧租赁或自行设立大型平安建设宣传广告牌,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平安建设宣传标语、电子屏幕,在大型桥梁设立宣传标语等。厅运管局要督促各级运输管理部门,抓好道路运输场站、车辆的平安建设宣传,利用全省长途客运车辆进出车站时向司乘人员播放安全宣传片;在出租汽车、公交车辆以及长途汽车车身喷刷平安建设宣传用语、安全出行提醒等标语。厅航务局要督促各级水运管理部门,抓好港口、码头、浮桥和重点库区的平安建设宣传,要设立大型安全警示版面,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咨询台,深入开展好水上交通安全应急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库区、进码头活动。厅建设管理处、质监站要督促各建设工地,抓好施工现场的平安建设宣传。厅执法局要督促各超限站,抓好超限检查站、货物源头的平安建设宣传。

五、积极开展公益宣传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厅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宣传主题,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公益广告创作工作,与专业团体、团队合作,创作具有行业特色的平安建设公益广告、微电影、小品,设计平安建设招贴画,丰富、提升平安建设工作成效和质量,使本部门、本系统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美起来”、“动起来”、“活起来”。

请各单位于3月2日前,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4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厅办公室。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及时报告。

联系人:蔡庆军   电话:0371-87166563

邮箱:1291786037@qq.com

                  2017年3月5日

抄送:省综治办。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印发


责任编辑:(郸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