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登记名称预先核申请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须知 1、填写本申请书前,应当阅读《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通知》、《河南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必须保证对所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提交的文件、证件一般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提交的文件、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盖章”处须盖红色印章;“签名处”须由本人签名;“选择项”须在□中打∨。 |
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制
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登记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申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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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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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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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科技类 *公益慈善类 *城乡社区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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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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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50万元以上)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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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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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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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展的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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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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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成立民非业务基本情况以及发挥的作用(成立的可行性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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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登记征求意见表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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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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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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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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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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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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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者(单位或个人)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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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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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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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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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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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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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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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导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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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者(公民个人)情况表
姓名 职务或职称 |
单位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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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愿举办成立
举办者签字: 年 月 日 |
(该举办者在拟申请民非所涉及业务领域内的实力和影响力介绍) |
(请将该发起人技术职称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粘贴在背面)说明:申请成立登记民非应5个以上举办人或举办单位。举办单位或举办人应为本行业、本领域、本专业、本学科的领军企业或领军人才。每位发起自然人填写一页,此表可复印接续。
举办者(单位)情况表
举办者单位名称 |
登记证书号 |
主要职责或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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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我单位愿发起成立
法定代表人签章(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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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发起单位在拟申请成立民非所涉及业务领域内具有的实力和影响力介绍) |
说明:将发起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粘贴附于此页后。申请成立登记民非应有5个以上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发起单位或发起人应为本行业、本领域、本专业、本学科的领军企业或领军人才。每个发起单位填写一页,此表可复印接续。
关于申请成立XXX(民非名称)的可行性报告
一、所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宗旨、性质和业务范围
1、名称要规范。
2、性质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3、宗旨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4、业务范围应具体明确。
二、成立所申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行性
1、对所申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涉及的业务领域做概念性解释。如:拟申办河南省泰隆书画院,需介绍书画的概念。
2、介绍举办者(单位或个人)的情况。
3、介绍执业人员的情况。(执业人员需6名以上,如有证明性文件可附后)
4、介绍开办资金金额及来源。
5、介绍办公场所情况。
6、介绍所申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7、介绍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