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河长+”让河道水清岸洁
来源: 周口市郸城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1-12-09 09:45:1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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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郸城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河长制工作部署,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发挥局际联席会议作用,强化河长制工作考核,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行台账跟踪督办,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落实“河长+”工作机制,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能”转变,全县河湖面貌持续向好。

一是坚持常态巡河、护河。全县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明确各级河长管河治河责任,持续推进河长巡河常态化。县主要领导带头巡河履职,解决河湖实际问题,有力带动了全县各级河长主动巡河。县河长办及时下发“交办函”“督办函”,做好问题跟踪督办,督促河湖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截至11月底,县、乡、村河长巡河2.5万余次,发现上报并解决问题200多件,完成整改率100%。

二是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郸城县通过河长巡河、群众举报、现场核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河湖“四乱”问题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在县检察院全程法律监督下,河长办组织水利局和属地政府联合对纳入台账的2处“四乱”问题进行全面整治销号,对西洺河自污水处理厂到老庙集段2.8公里河段进行全面治理,对河道两岸进行修复平整,并栽植景观林木,河道呈现水清岸绿新景观。为彻底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9月份以来,郸城县结合省卫星遥感发现的疑似“四乱”问题,成立整治“四乱”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组,对疑似“四乱”问题进行全覆盖复核,“四乱”不属实问题及时上报佐证资料销号,“四乱”属实问题纳入整治清单,逐一建档,及时交办,限期整治,督导销号,目前即将全面清理整治到位。同时,郸城县保持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高压态势,坚持早发现、早制止,露头就打,将非法采砂现象消灭于萌芽状态,全年快速查处两起河道非法采砂事件,对非法采砂行为形成了强有力震慑。

三是全面落实“河长+”工作机制。郸城县把落实“河长+”工作机制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印发《郸城县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督促与指导,推进工作落实。继续完善“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全面排查和清理整治河湖生态环境问题;全面落实“河长+警长”制,建立县、乡、村“河长+警长”组织体系,河道警长“一对一”协助对应的河长开展工作;全面落实“河长+护河员(巡河员、保洁员)”机制,以行政村为单元设立护河员,实名制管理,目前440名护河员已开展河湖日常巡查,打通了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推行“河长+民间河长”,聘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民间人士义务兼任“民间河长”,各乡镇推选德高望重的人士志愿担任乡贤河长,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河湖治理;全面落实“河长+网格长”制,强化水利行业监管,逐乡镇落实网格长,统筹各河道管理段人员担任每村网格员,实现河湖监管“全域覆盖、无缝衔接”;全面落实“河长+互联网”,依托省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推进河长日常巡查、问题及时办结,提高河湖监管能力;统筹推进河长制和防汛工作,全面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各级河长主动履职,做好主汛期巡堤查险与排涝除渍,保障了度汛安全。

四是加强宣传和培训。郸城县及时总结运用典型工作经验,通过微信公众号、《周口日报》、郸城时讯、云上郸城等新闻媒体,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期间,县河长办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通过在县广场设立咨询台、制作版面、悬挂横幅以及印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报道。各乡镇河长办在县河长办统一组织下,在主要街道和涉河重要节点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发放宣传页,进行了广泛宣传。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展示了全县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新成效,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深入人心,增强了群众的河湖保护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郸城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