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具体承担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郸城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县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县政府及办公室层面的主要信息:
1.县政府领导信息
2.县政府办公室机构信息
3.县政府规章,县政府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
5.政府工作报告
6.市政府公报
7.县政府人事任免
8.县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9.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县政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11.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公告、公示
12.日常具体工作中需公开的其它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郸城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dancheng.gov.cn/
2.县政府公报或县政府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3.当面查阅,地址为:郸城县新华路36号人民政府三楼政务公开办。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县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应主动公开尚未公开,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程序
1.受理机构
郸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联系电话:0394-3210509
通讯地址:周口市郸城县新华路西段36号
邮政编码:477150
电子邮箱:dczfwz@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3.申请方式”提出申请)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2.申请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郸城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登陆郸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其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载体的提示,以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查询和答复。请申请人准确填写表格中联系电话、地址、邮箱,以便回复。
3.申请方式
(1)邮政申请。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信件的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申请。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网上申请。通过郸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申请,应按照页面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提交成功后,可登陆账号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程序。
4.申请处理
(1)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出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2)答复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公开,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信息内容或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公开;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四、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