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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政文〔2017〕 66 号
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经郸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提名:免去赵增先同志县信访局局长职务;免去徐钊同志县发改委主任职务。现提请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郸城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