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 周口市郸城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2-10-18 09:23:4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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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贯彻落实《河南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5年,国务院印发《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发〔2015〕32号),要求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级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对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各级应急预案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河南省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和运营管理现状,特别是在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中暴露出的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薄弱、预警与响应联动机制不健全等主要教训,在认真调研、反复论证、多次修改、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河南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河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8章,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与处置、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和附则。主要内容有:

  (一)总则。明确了《应急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以及预案体系的构成等。

  (二)组织体系。规定了省级应急指挥机构、地方应急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运营单位和专家组的组成及工作职责等。

  (三)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从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两个方面设计了对于运营突发事件的事前防范,明确了运营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的相关处置主体、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

  (四)应急响应及处置。明确了运营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各主体的明确措施,规定了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先期处置、分级响应的相关要求,以及信息获取、人员搜救等11个方面的响应措施,并明确响应级别调整与终止要求。

  (五)后期处置。明确了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置、事件调查、处置评估等要求。

  (六)保障措施。设计了运营突发事件处置的保障机制,规定了机制、人员、经费、物资、交通、通信、电力、治安保卫、技术和联动等10个方面的具体保障措施。

  (七)监督管理。明确了《应急预案》发布后的预案管理、宣传培训、预案演练和责任与奖惩等相关要求,保障了预案的有效执行。

  (八)附则。规定了运营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术语解释、预案实施日期等。

 

 


责任编辑:郸城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