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来源: (郸城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1-01-15 01:54:1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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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号、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排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全具公共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

(六)指导、管理全县文物和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开展文物保护和利用。

(七)指导、管理全县博物馆、纪念馆工作,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负责社会文物管埋、文物科技保护和对外交流工作,协调指导全具文物安全工作。

(八)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

(九)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十)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文化、文物、广撕电视和旅游重点设施建设,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红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十一)指导、推进全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净化建设。

(十二)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派游领域的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厦行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安全监督责任。指导、监督、管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维扩市场秩序。

(十三)关于职责分工。郭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节目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县委宣传部负责对出版环节的动漫、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管理。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下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文化旅游股、文物股、产业发展股。

负责人:赵腾彬

办公电话:0394--7773311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迎宾大道北段




责任编辑:(郸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