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鑫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巨鑫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项目位于郸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医药区内,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本次扩建内容为年产3-氨基-1,2-丙二醇220吨、(R)-卞氧甲基环氧乙烷200吨、二氟溴乙酸乙酯300吨、高纯度溴乙烷3000吨、2-溴丙烷2000吨、1-氯丁烷2000吨、2-氯丙烷3000吨。
厂址周围较近敏感点主要为西南255m处的马胡庄、北310m处的冷庄村、东南420m的曹董庄。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已在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20-411625-27-03-056170。
二、项目环境影响及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的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和无组织两类。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有机废气、酸碱性废气、颗粒物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等,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生产装置区以及污水处理站恶臭。
301生产车间产生的含氨废气经三级水喷淋吸收塔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工序含尘废气先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汇同其余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送入301车间配套的“吸附浓缩+RTO燃烧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暂存间收集的有机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排放。
201-1车间酸性废气和原料罐区含HCl和HBr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送入二级水喷淋吸收塔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机废气管道收集后送入201-1车间配套的“吸附浓缩+RTO燃烧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危废暂存间和罐区收集的有机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4)排放。
202-2车间酸性废气和原料罐区含Br2、硫酸雾废气经二级降膜吸收+三级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经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有机废气管道收集后送入201-2车间配套的“吸附浓缩+RTO燃烧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危废暂存间收集的有机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6)排放。
污水站恶臭利用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设置的“UV催化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相应配套的15m高排气筒(P3)排放。
各排气筒排放的TVOC、氯化氢、H2S、氨、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氯化氢≤30mg/m3、TVOC≤100mg/m3、颗粒物≤20mg/m3、H2S≤5mg/m3、氨≤20mg/m3)标准要求;HF、Br2、SO2、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食堂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型排放限值要求;同时TVOC排放浓度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60mg/m3,去除效率90%)排放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各产品生产产生的工艺废水进行分质分类处理,高COD、高盐、高氮废水在各车间先进行多效蒸发除盐预处理,预处理产生的污冷凝再汇同工艺废水、检验废水、喷淋塔排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等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铁炭微电解+一级Fenton氧化+中和沉淀+二级Fenton氧化+中和沉淀+综合调节+立式氧化+水解+接触氧化+MBR”,处理规模为350m3/d,其中“铁炭微电解+二级Fenton催化氧化”处理单元规模为200m3/d,生化处理单元的规模为350m3/d。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可满足河南省《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表1 B标准限值要求,同时达到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袋、釜残、污盐、废导热油、废分子筛、废活性炭、废稀硫酸、检验废液和废试剂、物化污泥等。
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置;废包装桶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精馏釜残和蒸馏釜残返回生产工序;稀硫酸在危废暂存间临时储存,定期外售。
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料和废活性炭属于一般固废,定期由销售厂家回收;主要成分为对甲苯磺酸钠的截留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混入副产品外售;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收集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
本项目固体废物基本得到有效合理处置和综合利用,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工程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治理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四周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5、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车间、储罐区、仓库、污水及液体物料管线沿途、危废间等区域均采用可靠的防腐、防渗材料按求进行防渗、防腐处理,所有管网全部使用防腐、防漏管道,污染物渗漏导致地下水的可能性小。因此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影响很小。
三、环评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及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环境准入要求;项目建设合理、生产工艺先进、环保措施得当,符合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运行管理情况下,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厂址及总平面布置符合环境可行性要求,公众对项目持支持态度;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的情况下,污染物可以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对环境影响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公示期间(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13日),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或补充信息。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查阅方式:https://pan.baidu.com/s/1kdm2EicSBTRy-YIVrfmubg 提取码:ubyk。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场查阅方式:郸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医药区巨鑫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索取。
查阅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主要调查相关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的意见与建议等。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详细意见您可以通过填写电话、邮件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也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的方式进行参与。
公众意见表下载途径: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巨鑫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8539788787
通讯地址:在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强北路西侧
邮政编码:477150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河南景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话/传真:0371-55366626
电子信箱:hnjjhbkjyxgs@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21号
邮政编码:450002
九、意见征询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巨鑫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