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河南省环保厅第一综合督查组第一批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河南省环保厅第一综合督查组:
5月14日,接到河南省环保厅第一综合督查组第一批转办件4件(督查组发现问题4件、来电举报0件),其中,标“★”问题3件。
我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查处。截止5月20日18时,4件转办件均已办结。对于督查组督查发现的4件问题,分别采取了限期整改、责令立即改正等措施;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部门3名人员给予约谈,并责令环保部门对4名企业主管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谈话。
特此报告。
郸城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0日
河南省环保厅第一综合督查组第一批转办件查处情况
2017年5月14日收到“河南晋开集团郸城晋鑫化工有限公司除尘设施故障运行,废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厂区雨污不分流,部分碱性废水(PH值8-9)排入雨水管网;一台60吨燃煤锅炉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厂区内煤场、渣厂未进行密封,原煤、煤渣、煤灰乱堆乱放,扬尘污染严重”转办件后。郸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令郸城县环境保护局调查处理,我局组织环境监察大队、法制股等相关股室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河南晋开集团郸城晋鑫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郸城县建设路东段,由原郸城县化肥厂改制,法定代表人:邢双虎,身份证号:140502196705122250,该公司主要生产合成氮和尿素,生产主要原料为煤,年生产20万吨合成氨、20万吨尿素。该企业建设有污染治理设施,废气、废水治理工程已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2017年4月22日河南省环保厅第一督查组,对河南晋开集团郸城晋鑫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问题,郸城县环境保护局调查组于2017年5月15日对该公司进行现了场勘查和询问。1、除尘设施运行不正常,烟气在上煤口处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和60吨燃煤锅炉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问题。造成原因:金正大鑫惠肥业有限公司用该公司的蒸汽,其突然减量,造成该公司的锅炉压力突然升高,为了确保锅炉安全,不得不紧急压火、减煤、放空,但锅炉仍瞬间超圧并显示正压,造成锅炉引风机处有冒烟现象,造成锅炉运转不正常。目前,已境加了压力表和安全泄放装置,此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2、厂区雨污不分流,部分碱性废水(PH值8-9)排入雨水管网的问题。厂区雨污已分流,部分碱性水排入的是去末端水处理回水地沟,集中回水至末端水处理设施,而不是雨水沟。部分碱性水是该公司尿素车间的循环水泵填料的冷却水,其PH值8-9,符合《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538-2017)》排放标准,该部分水已引至末端水处理设施。
3、因为引风机出口闸板阀填料损坏,造成锅炉引风机处有冒烟现象,不是无组织排放,目前对冒烟处老的填料已更换成新填料,不在有冒烟现象,此问题已立即整改。
4、厂区内煤场、渣场未进行密封,原煤、煤渣、煤灰乱堆乱放、扬尘污染严重问题。郸城县环境保护局已于2017年3月21日对该公司下达了《郸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晋开集团郸城晋鑫化工有限公司渣场、料场密闭整改的督办函》(郸环字【2017】第15号),要求2017年7月20前完成,并对该公司作出了5万元处罚决定,4月17日罚款已上缴到位。调查组于5月15日现场勘查,厂区内原煤场、渣场已进行了密封。新煤棚正在施工中(约2500㎡),公司投资预计180万元,预计于2017年7月20日前投入使用(以上问题附有整改后的照片)。
根据该公司存在的问题,县环保局下达了立即整改和督办通知,并约谈了企业负责人。
2017年5月14日收到“河南丹诚肥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过程中,粉尘收集较差,物料在筛粉、输送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现象,车间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转办件后。郸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令郸城县环境保护局进行调查处理,我局组织环境监察大队、法制股等相关股室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
河南丹诚肥业有限公司位于郸城县工业大道中段,由原河南益众肥业有限公司更名为河南丹诚肥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罗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5MA3XG4BB08,2016年3月投入运行,主要产品为复合肥、复混肥,年产量5万吨。项目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
河南省环保厅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粉尘收集效果差、物料在筛粉、输送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现象,车间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的问题,郸城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4月26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监察通知(郸环监20170426),责令限期整改,完善除尘设施,提高收尘率,4月27日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郸环违改[201706号])。
2017年5月15日郸城县环境保护局调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已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已在筛粉上完善了粉尘回收装置,对物料输送系统进行了封闭,在生产车间增加了粉尘收集装置,解决了跑冒滴漏和车间粉尘污染问题。
根据该公司存在问题,县环保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并约谈了公司负责人。
2017年5月14日收到“郸城县益民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常运行,该企业在线进水COD、氨氮数据偏高,超出设计处理浓度;在线监控设备故障较多,部分时段监控数据缺失。”转办件后。郸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令郸城县环境保护局进行调查处理,我局组织环境监察大队、法制股等相关股室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郸城县益民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郸城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南段,法定代表人:巴云平,身份证号:412726197302080029。该公司2007年6月10日投入试运行,2007年8月20日通过试运行批复(周环【2004】25号),2007年12月19日通过周口市环保局验收(周环验【2007】13号),日处理污水3万吨。
河南省环保厅第一综合督查组2017年4月22日对郸城县益民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暗访时发现,该企业在线进水COD、氨氮数据偏高,超出设计处理浓度;在线监控设备故障较多,部分时段监控数据缺失的问题。县环保局于4月25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监察通知(郸城环监20170425-3号),要求对在线监控设备故障老化部件及时检修更换,确保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并完整上传数据。县环保局调查组于2017年5月15日对郸城县益民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并与第三方运营商广州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联系,调取了2017年4月1日至30日进水在线数据,统计了异常数据以及进、出水数据(怡文公司提供数据)。其中进水基站COD异常数据有9个,氨氮异常数据有24个,有效率分别为96.67%和92.5%,原因为设备故障;4月19日7点,24日11点和25日11点数据有丢失,共丢失数据氨氮和COD分别为3个,原因为软件故障。出水数据传输率和有效率为100%。目前,该公司在线监测数据采集、传输正常。
根据该公司存在的问题,县环保局下达了监察通知,并约谈了公司负责人。
2017年5月14日收到“河道两侧拆迁施工工地正在施工,大量建筑未采取覆盖措施;洺河河道约5公里黑臭水体,环境影响恶 ”转办件后。郸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令县环保局调查处理,我局组织环境监察大队、法制股等相关股室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拆迁施工工地和洺河进行现场检查。
为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县委、县政府决定对洺河生态水系进行治理,洺河生态水系黑臭水体治理与环境景观工程提升工程,工程范围面积约194.80万平方米,水系长度计23.9Km,新建及改造河道沿岸截污管道47.7 Km,河道清淤长度23.9Km。为实现“美化一座城,打造一条河”的目标,2017年3月份开始对河道两侧的建筑物进行拆迁,房屋拆迁由拆迁公司负责实施,经调查,洺河部分拆迁工程由河南省威方拆除清运有限公司负责,该公司于2010年7月成立,主要承担拆迁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吴秋峰。
2017年4月22日河南省环保厅第一督查组,对郸城县洺河河道及两侧拆迁改造现场检查发现,河道两侧拆迁施工工地正在施工,大量建筑垃圾未采取覆盖措施;洺河河道约5公里黑臭水体,环境影响恶劣。县环保局调查组于2017年5月15日对该问题进行现场检查。1.洺河河道约5公里黑臭水体,环境影响恶劣问题。洺河是我县唯一一条納污河流,由于县城管网建设滞后,部分的工业和生活废水排入河内,造成洺河水质污染。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郸城县洺河管理委员会,制定出洺河生态水系黑臭水体治理与环境景观提升工程方案,预计总投资27.8亿元,对洺河进行治理。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预计一年内取得成效,黑臭水体得到根本解决。
2.河道两侧拆迁施工工地正在施工,大量建筑未采取覆盖措施。主要原因是拆迁面积较大,采取边拆边清运,造成部分拆迁废渣未能及时覆盖。目前,该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投入大量资金,购买遮盖网,按照要求拆迁后的废渣进行覆盖。
根据洺河黑臭水体和拆迁施工存在的问题,县环保局对拆迁公司下达了责令立即整改通知,约谈项目负责人。对于洺河污染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汇报,洺河黑臭水体问题,将随着洺河生态水系治理工程的实施,在预期内得到根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