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认定结果公告
来源: 周口市郸城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2-04-27 09:30:18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文件要求,郸城县自然资源局依据下发的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内容和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规程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积极开展县域内所涉及的图斑核查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公告如下:

郸城县共有54个主体图斑,109个图斑,均为老旧砖瓦窑厂关闭后形成的工矿废弃地、坑塘以及转型后新型企业,且未追溯到原砖瓦窑厂的责任人。故认定图斑大类为历史遗留矿山(10),图斑小类为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11)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394-3210661或以书面形式到郸城县自然资源局202室申请复核,本公告期为30天。

特此公告。


附件:郸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认定结果公告.pdf


责任编辑:郸城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