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2-10-14 11:49:0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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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政办〔2022〕50号

  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工作安排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周口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周政办〔2022〕5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扶沟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长效机制(以下简称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长效机制职责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问题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严肃整改审计指出的问题,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折不扣地整改到位。

  二、县直有关单位工作职责

  民政部门:牵头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负责好民政领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和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会同财政部门定期开展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部门:负责问题整改台账中需要财政部门整改的问题。按规定足额配套我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落实民政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定期开展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拨付、发放、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指导县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公安部门:负责问题整改台账中需要公安部门整改的问题。为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通过人脸识别、DNA信息比对开展寻亲服务,对暂时寻亲不着的人员交民政部门实行救助,为经政府同意安置的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等无户口人员办理户籍登记,核发身份证。做好普法宣传,引导个人及组织发现孤儿弃婴后不能私自收留抚养,要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部门及时将孤弃儿童送往儿童福利机构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并与之签订委托代养协议,出具《弃婴捡拾报案证明》等相关材料。做好查找孤弃儿童监护人的工作,及时采集儿童DNA血样并录入全国打拐信息库比对信息,对查找不到监护人的向民政部门出具相关手续,并解除委托代养协议。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提供户籍、车辆和死亡人员等相关信息,实现数据共享。

  医疗保障部门:负责问题整改台账中需要医保部门整改的问题。及时追缴违规享受医疗救助待遇资金。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办理医保,为孤弃儿童设立绿色通道,按照新生儿现行标准予以保障,待第二年完成户口登记后补交参保费用。对参加我省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分类资助参保。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儿童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结算困难的,予以救济。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提供医疗救助等相关信息,实现数据共享。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问题整改台账中需要卫生健康部门整改的问题。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患病的困难群众、民政部门救助的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机构按照“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积极予以救治。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提供医疗、病亡人员相关信息,实现数据共享。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问题整改台账中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整改的问题。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足额配备各级民政部门、民政服务机工作人员。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提供就业、失业、社保等相关信息,实现数据共享。

  残联:负责加强残疾人证管理,每月将残疾人死亡、残疾人证注销(或过期、降级)等信息告知同级民政部门。及时为经政府同意安置的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且有残疾的人员办理残疾证。收到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初审信息后要及时复核,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将申请转送县民政部门。

  三、长效机制成员名单

  召 集 人: 吴兴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 张记民 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献功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 杨耀勇 县民政局副局长

  薄跃先 县财政局副局长

  胡春华 县公安局政办室主任

  郭艳丽 县医保局副局长

  朱建伟 县卫健委副主任

  李瑞芳 县人社局四级主任科员

  贾新彦 县残联副理事长

  长效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杨耀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