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扶沟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3-11-07 10:31:1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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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政办〔2023〕41号

  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扶沟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扶沟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1月7日

  扶沟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主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征缴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本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领导,稳定征缴组织方式,充分发挥社区、村委(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履行好自身职责,平稳有序做好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

  (二)突出服务便民。创新缴费服务方式,不断优化缴费渠道,利用微信、支付宝、河南税务 APP、电子税务局等信息化手段,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缴费服务。

  二、征收范围及标准

  (一)征收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至59周岁,本地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相关政策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的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行选择,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员,以及重症残疾人、长期贫困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人社部门在系统标注后才能适用),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补贴。

  (三)缴费时限

  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10日—11月20日):召开征缴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要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向群众讲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政策和意义。对2023年应参保缴费人员认真调查摸底,为开展续费和扩面征缴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20日—12月20日):各乡镇(街道)人社所全力做好已参保人员保费征缴工作及新参保人员的登记工作。同时,要把握好参保政策,确定参保对象,避免重复参保、漏保现象发生,力争最大限度提高征缴率。

  1.澄清费源。各乡镇(街道)按照人社系统中提取的本辖区分行政村参保名单信息,编制征收清册,对于缴费人提供身份信息与征收清册不一致的、征收清册有信息但缴费人已在手机、网络、银行网点和税务窗口缴费并提供缴费成功界面截图或凭证的,按文件中“特殊情况处理”。

  2.保费收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采取集中征缴和自主缴费相结合的方式征收。

  集中征缴。集中征缴采取县直单位包乡镇、乡镇包村工作机制,人社、税务等部门在做好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联系督导乡镇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乡镇班子成员包村,由包村干部统一指挥,各行政村村委指定一名社保专干(协管员)负责集中收取本村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自主缴费。对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在本地居住,不能实现集中征缴的或者居民自愿独立缴费的,缴费人员在征缴期内可以通过河南省税务局 APP(手机端)、“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就近银行网点、县行政服务大厅自助办税机或税务窗口等途径缴纳。

  3.做好征收信息比对。人社、税务部门每周进行系统征收入库信息进行比对,保证税务部门征收入库费款与人社部门到账费款一致。如发现不一致情况及时向双方业务部门进行反馈。

  4.特殊情况处理

  (1) 对少数需要票据的缴费人员,不再纳入集中征收范围,由缴费人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直接到北关行政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缴费取得缴费票据。

  (2)新参保人员或上年未在扶沟参保的及参保信息有误的,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信息变更,上传税务成功后再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缴费。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无法重复缴费,缴费人已在手机、网络、银行网点和税务窗口缴费的,不再进行集中征收,人社部门将定期提取参保未缴费人员信息,下发至各乡镇(街道)。

  (4)对于补缴以往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需要凭借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所属乡镇人社所打印补缴单,再通过税务部门办税大厅、银行、手机等征收渠道进行单独缴费,不再纳入集中征收。

  5.信息回传与公示

  集中征缴工作全部结束后,养老经办机构将参保缴费成功的名单反馈给各乡镇(街道),参保缴费成功的人员名单作为考核各乡镇(街道)及其养老保险征缴人员工作成效的依据,对养老保险征缴人员进行考核、监督、管理。村委(居委会)将养老经办机构反馈的参保缴费成功的名单作为在本村(居委会)进行公示的依据,及时向本村(居委会)缴费人进行公示,接受缴费人的监督、并纳入检查考评指标。各乡镇征缴办公室要对各村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人社部门 组织人员不定期到乡镇抽查公示情况。

  (三)检查考评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县政府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集中征缴结束后,根据人社部门提供的缴费成功的征缴率(各乡镇对账后缴费人数和各乡镇应缴费人数的比率)和完成的时间节点进行综合排名评分。对工作懈怠、推诿扯皮和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县政府有关同志任组长的征缴领导小组(附件1),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工作实际,同步成立由乡镇(街道)行政正职任组长的“两险征缴”工作专班,按照“政府主导、乡级主责、村级主抓、部门协同”的工作原则,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多措并举,全面完成征缴任务。

  (二)深入宣传。坚持宣传不放松,贯穿始终。各部门要联合宣传征缴政策、涉费办理事项及流程,确保缴费人节约时间、实现最多跑一次;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流动广播等媒介,各乡镇(街道)组织发放宣传资料、办事大厅、银行代收点、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告、悬挂条幅等形式分层次、多方式宣传城乡居民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广大居民自觉踊跃参保缴费。

  (三)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齐抓共管、高效推进的工作机制。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负责制定本辖区参保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参保政策宣传、人员信息核实、征缴工作落实等工作,对未参保人员进行督促提醒,提高群众参保率。

  县税务局负责对接乡镇征缴办公室的征缴指导、政策宣传、组织入库、收缴数据对接上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政策解释、业务培训、征缴数据信息导入与传递、审核与登记、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部署、实施、督促、检查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其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

  县民政局负责核实特困户、低保户人员相关信息,及时传送县人社部门进行标识。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核实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众和脱贫人口信息,及时传送县人社部门进行标识。

  县残联负责核实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人信息,及时传送县人社部门进行标识。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媒体宣传报道工作。

  县农商银行、邮储银行负责做好其代征服务和对账工作。

  (四)严格奖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作为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的临时中心工作,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同推进同考核。12月20日前征缴率达到100%的,人口在4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拨付工作经费3.5万元,人口在4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拨付工作经费3万元;征缴率完成97%以上且人口在4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拨付工作经费3万元,人口在4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拨付工作经费2万元。12月20日前参保率达到 97%以上的乡镇,拨付人社所工作经费1.5万元。

  五、后续管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期结束后,未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河南税务网上税务局APP等线上方式缴纳,或到就近银行网点、北关行政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等线下方式缴纳。

  附件:1.扶沟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社保费多元化缴费渠道指南

  附件1

  扶沟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

  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任松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 帆 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成 员:毛振华 县人社局局长

  李清亮 县税务局局长

  杨建华 县财政局局长

  谷守严 县残联理事长

  刘悦红 县民政局局长

  谢清泉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高景卫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朱昌锋 农商银行扶沟支行行长

  邵 艳 邮储银行扶沟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毛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社保费多元化缴费渠道指南

  一、通过微信缴费。缴费路径为: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费缴纳→输入相关信息→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核实费额缴费。

  二、使用支付宝缴费。缴费路径为:支付宝搜索“河南税务”→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核实缴费金额→缴费(支持扫描身份证录入信息)。

  三、使用“网上税务局﹣河南省税务局”APP手机终端缴费。缴费路径为:首页→社保→ 选择城乡居民两险(按系统提示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缴费)。注意:养老保险缴费时需选“缴费档次”,医保不需要选,缴费前应认真核对缴费金额、参保人身份信息及参保地区,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缴费。

  四、通过银行缴费。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等银行均提供缴费服务(含手机银行)。

  五、通过办税服务厅的自助办税机缴费(请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和银行卡)。

  六、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窗口缴费。

  七、通过各乡镇(街道)集中征缴代收点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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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