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 关于强化土地供应全过程监管服务的 意 见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19-06-15 18:00:0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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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人民政府

关于强化土地供应全过程监管服务的

意    见


扶政〔2019〕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商务中心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强化土地调控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范土地市场管理,有效预防和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公开阳光运作”的总体要求,着力解决土地报批、征收、出让等环节的服务、监管及办理质量、效率和衔接问题,加快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 基本原则

坚持集约节约优先原则;规划管控,统筹协调用地规模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的原则。

三、抓好关键环节

县政府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领导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发改、住建、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自然资源部门要在土地报批、征地拆迁、土地出让及后续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积极作为,主动服务。

(一)加快土地报批工作,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要求,对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主要安排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项目,其它项目靠节约挖潜解决用地问题。县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于每年年初制订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经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领导组研究,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自然资源部门要挖潜增效,提高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的质量和效率。自然资源部门明确一名分管副职具体负责报批过程中相关事宜的沟通协调、紧盯不放,确保项目用地报件及早批复。自然资源部门各股室要切实做好项目用地的组卷上报,县内一般5个工作日完成。自然资源部门要千方百计突破用地指标的约束,争取早批多批。 

为保障土地征收和出让工作顺利进行,每年度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1.5%作为工作经费拨付自然资源部门。

(二)规范土地征收

经省政府批准征收的土地,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所在乡镇政府、办事处,商务中心区管委会牵头负责,有关部门组成专门班子进行征收。

确定征地后,要扎实做好“两公告一登记” 工作。 预先发布征地公告、搞好失地农民安置方案、组织好地上附着物的清理登记是土地征收的基础工作。对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前已栽植的苗木、花卉,林果树木及建筑构筑物等,征收时发现有超出栽植密度,技术规范和构筑范围的(栽植密度和构筑范围按相关行业规定标准执行),一律按迁栽劳务费方式包干补偿。对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后抢建的违法建筑构筑物和抢栽、抢种的苗木,花卉等一律不予补偿,由辖区政府负责清除。

要严格按照县政府最新制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给予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一次性补偿到位。

(三)加强土地出让管理

拟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经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出让,上报自然资源厅网上审批,一般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领导组根据县政府出让计划分批出让, 并出具书面意见公告出让。

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价格形成机制,确保土地出让全过程公开透明、阳光运作。

1.基准地价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评估,经省、市验收后,报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2.进入出让程序的宗地,由自然资源部门委托土地评估公司给予评估,确定土地的评估价。

3.由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领导组参考评估价研究拟定出让起始价建议。

4.起始价建议上报给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研究,确定出让起始价。

5.由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招拍挂出让,最后形成出让价。

涉及调整土地用途、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地块,由自然资源部门委托土地评估公司给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另行委托一家评估公司进行审核,审核无问题的再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领导组研究拟定补交价建议,补交价建议价上报给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研究,确定补交价款。

四、加强供后监管

狠抓土地供应以后的协调服务、信息通报、动态巡查、综合验收、执法监督等工作落实。住建局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建设内容的监管,县发改委负责项目投资进度督促落实,环保部门负责项目环评验收和管理。其他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批后监管服务工作。纪委监委分管执法监察的副职牵头,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分管土地利用监察工作的副职催缴土地出让金及时入库,产生的滞纳金等同土地出让金一并缴入土地专户。超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期限仍未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行使解除合同权利及其他权利,情节严重的县政府将没收保证金,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出让。

五、 强化土地执法监管

各乡镇(街道)、商务中心区、产业集聚区要切实加强领导, 对辖区内发生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负总责。

要加强对基层自然资源所的管理,实行违法占地日巡查报告制度,对其土地管理巡查、监管不力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并对其上级管理部门进行追责。自然资源部门要抓好辖区内土地违法占地的巡查、查处,督办工作,对违法占地行为,各乡镇政府、办事处要在发现或接到巡查报告24小时内组织力量予以清除,恢复原貌。如果因巡查发现不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形成工程量高度超过2米,追究自然资源部门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辖区党委政府在接到巡查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拆除,县执法监察大队、乡镇自然资源所配合,并对拆除情况负监督执行责任。15日之内不能清除的,自然资源部门直接移交县纪委监委追究乡镇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限期清除,决不允许以罚代管,确保县域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六、强化跟踪服务

要加强具体项目用地服务工作的领导。总的要求是谁主管谁负责,统一指导、分类实施、归口办理,由建设项目分管领导牵头、责任单位领导具体负责,及时解决项目用地办理、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协调、督导,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要高度重视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工作。自然资源部门成立重点项目用地协调小组,分管办证工作的副职任组长,及时汇报、协调、沟通、处理办证过程中问题的解决。

各乡镇(街道)要对项目建设用地环境优化负责,优化项目建设周边环境,搞好服务,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组织利用群众干扰、干涉项目正常施工的行为。相关部门要协同做好项目用地后续服务保障工作,保障项目正常开工建设。

要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纪委监委明确一名副职专抓,全程跟踪土地报批,征收,出让,后续服务和建设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确保各个环节高效运转。对于在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的,纪委监委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019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