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扶沟县城市精细化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0-09-10 16:55:03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扶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扶沟县城市精细化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扶政〔2020〕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商务中心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扶沟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9月8日        



扶沟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管理水平,着力优化市容环境,实现居民安居乐业、环境整洁优美、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扶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城建成区实行“精细化”管理。现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改变城市面貌、增强城市活力、提升城市形象,凝神聚力谱写干净扶沟、规则扶沟、健康扶沟、出彩扶沟时代篇章。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惠民利民。把人民满意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城市管理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源头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落实惠民便民措施。 

(二)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科学谋划、对标先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进城市治理、生态修复、功能修补和街区整治提升,防止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力戒形式主义。

(三)坚持依法依规、文明执法。坚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相结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构建城市环境管理新格局。

(四)坚持创新发展、共建共享。积极推动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遵循群众意愿,动员群众参与,共谋、共建、共治、共享、宜居宜业城市。

(五)坚持部门联合、属地管理。着力解决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基层之间管理职能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等突出问题,明确城市管理的牵头单位是县城市管理局,同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行业优势,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调服务,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夯实基层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打通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两年时间,实现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基本理顺,城市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监管水平有一个根本性改变,城市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市容环境整洁清新,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大幅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四、重点工作 

(一)以“序化”保畅通,确保城市交通规范有序 

1.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对城区现有主次干道进行定期巡察和全面排查,对路面出现下沉、网裂、凹坑、塌方等损坏情况,及时发现、及时修补,保持城区道路设施完好;加强非机动车道隔离桩、地钉地锁及障碍物巡查整治,将公共区域不规范设置的、影响市民安全和出行的地钉、地锁、残留线杆等障碍物全部拆除,修复路面还地于民;加快推进城区13条主干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打通城区“断头路”“丁字路”,形成完整路网;基本完成城区背街小巷改造计划。(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路局、桐丘街道办事处、扶亭街道办事处、县商务中心区)

2.完善管网设施。按照“谁产权,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加快推动给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清理各类废弃杆桩、私拉乱接,对于废弃的检查井、阀门井,及时填埋;按照“入地、入管”的原则进行全面整治和改造,实施强弱电入地工程,新建和改建城市道路要预留管网空间,消除“蜘蛛网”现象;加强下水管网等设施管护,遗失、破损的及时修复;加快井具设施标识化、数字化管理,摸清底数,标明实施单位名称和编号,建立台账,统一管理。联通、移动、豫广网络、电信、供电、供水、供气等需要在城区实施管线开挖、架设、埋设的,需事前向县城管委报批,杜绝新增“飞线”。(责任单位:县城管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豫广网络、电信公司、供电公司)

3.加强交通标识建设。根据实际交通状况,科学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道路标线、交通护栏,科学调整信号灯通行时间,合理设定护栏出入口,缓解交通堵塞;继续加大导流设施建设,科学规划设置停车场,在城区道路两侧和公园、广场等公共地段,科学划定停车线,设置停车位,加强停车管理,逐步化解停车难问题;交通标识线、停车位线划定方案以及公交站牌风格和公交站点的选址方案,需经城管委审批后方可实施。(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桐丘街道办事处、扶亭街道办事处、县商务中心区)

4.加强市政监察。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开挖、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审批手续,减少道路重复开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各种管线、杆(塔)线、地面设备、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需经城管委批准,对批准的开挖路段要加强管理,施工现场应紧跟工程进度科学设置警示围栏和施工围挡,管控围挡范围,严查“围而不建、不规范设置”等影响市容、妨碍出行、危及行人安全的施工围挡;实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5年内、大修道路3年内不得开挖制度;建立市政设施基础台账,完善统计报表,对数据进行动态管理。已完工的市政工程,应及时存档备案,移交各项资料;加大市政监察执法,严厉打击损坏和破坏市政设施、违规设置交通标识的行为,对不履行报备程序擅自施工的,一经发现,责令停工,恢复原状,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县公路局、县公安局)

5.美丽街区建设。找准绿色生态与改进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最佳结合点,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高标准规划设计,高标准施工,力争一次改造到位,着力打造不同特色街道,让道路、建筑、景观成为可流传、可观赏的精品佳作。(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

6.交通秩序治理。建立整治专案,各相关部门联合发力,加强巡逻督导,运用先进技术和手段进行交通执法,解决城市交通混乱问题。 

(1)严厉查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机动车 “一让”(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两牌”(假牌、套牌)、“两闯”(闯禁行、闯红灯)、“三驾”(酒驾、醉驾、毒驾)、“四乱” (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乱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重拳整治乱停乱放;严厉打击高污染排放货车、农用车驶入城区,营造和谐的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2)严厉查处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共享电单车、机(电)动两轮车、机 (电) 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等交通工具和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逆行、违法载人、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要坚持高压治理、常态化整治、依法处罚。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停放点,确保共享电单车、机(电)动两轮车、机 (电) 动三轮车、自行车等全部划线整齐停放;加强主要路口交通疏导,合理调配警力资源,引导车辆和行人文明出行,确保路口畅通,预防事故发生;开展沿街乞讨人员整治,健全救助服务体系,对沿街乞讨人员开展广泛救助,同时打击专业乞讨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民政局、县交运局)

(3)严厉查处非法营运乱象。严厉查处非客运出租汽车喷涂客运出租车专用颜色、安装出租汽车专用标识、设施等假冒客运出租汽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严厉查处不服从调度管理私自揽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非法加装计价器、拒载、甩客等不按照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营运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客运车辆在高速路口、加油站等车站外私设站点、售票点、非法揽客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站外兜圈、倒客、甩客或异地经营、串线经营和非法营运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机(电)动两轮车、机 (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含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行为。(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公路局、县城管局)

(4)加强营运车辆管理。加强公交车辆管理,做到准点发车、准点运行、准点到站(点);强化对司乘人员文明教育;利用GPS卫星定位和车厢摄像监控系统,对行车过程进行动态监控;禁止在公交站(点)之外的其他路段随意停车上下乘客;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公交站(点)。加强出租车辆管理,对乱涨价、甩客、故意绕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欺骗乘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严禁出租车在道路特别是十字路口随意调头、停车上下乘客。加强网约车、代驾人员管理,规范市场环境,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公安局)

(5)严厉查处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行为。强化科技手段运用,加大对工程运输车辆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渣土车未经核准、无覆盖、覆盖不严、带泥上路、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查处未办理运输核准手续从事运输活动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查处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故意污损遮挡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超载、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

7.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力度。规范“两违”查处程序,建立“两违”查处长效机制,依法全面拆除压占城市红线、蓝线、绿线以及住宅小区内的违法建筑,加快消除历史存量和超期临时建筑,对各类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确保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发现,依法组织拆除,坚决遏制“两违”行为发生。(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

8.加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整治。对于城区各类门店、大型商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禁临建商户在店外摆卖物品、经营作业或从事各种促销活动,维护好门店前公共设施,保持好店前环境卫生;实行城管人员包街道、包路段制度,加强动态监管;严禁在城区主干道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对无健康证、无营业证、无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店外洗车、修车的,售卖三无产品的,违规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以联合执法的形式坚决取缔,对不服从管理的门店、大型商场、流动商贩,严肃处理,按政策上限处罚,阻碍执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洧水路东段临时市场做好规范,划定经营时间,并探索创新管理方法,积极响应“地摊经济”;构建干净整洁、和谐有序、文明经营、公平竞争的营商秩序和群众购物环境,依法整治哄抬市价、强买强卖,禁止市场销售活禽,加强生活必需品、防疫用品价格和质量监管。(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县交运局、县公安局)

9.加强城市数字化管理。把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作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载体,将城管、住建、电业、通信、林业、公路等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打破城市管理信息孤岛,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对城区建立网格化管理,推进路长制,开展联合执法,使城市管理更科学、更精细,不断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城管委各成员单位)

(二)以“洁化”促提质,确保城市环境干净整洁

1.市政道路设施的清洁维护。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环卫体系建设;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县城建成区可机械化清扫区域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增加清扫落叶机械设备和清除冰雪机械化设备的投入,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清扫保洁人员要严格遵守作业规定,严格落实路段分包责任,确保垃圾随时落地,随时有人清扫。(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2.清理卫生死角。清扫保洁要求做到“六净”:即路面净,道沿净,沟眼净,树穴净,花坛净,果皮箱周边净;“六无”:即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砖石泥沙、人畜粪便、动物死尸,无积水,无树叶、杂草,无烟头、杂物。深入开展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居民楼院的卫生整治行动,并持续开展“卫生大清扫、垃圾大清运”行动,集中清理卫生死角。(责任单位:县创卫办各成员单位)

3.城区水体治理。加强贾鲁河及马村干渠、固城干渠等六条沟渠水域日常管理,全面清理河道水域内的杂物、漂浮物, 确保水清河美;加快推进“一河六渠”整治提升工程,消除黑臭水体,完成六条沟渠截污纳管,改善城区水环境,提高河道排水防涝能力;采取改造河道护坡岸线和增设水面浮岛等方式改善河道水生态,营造滨河景观。(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水利局、桐丘街道办事处、扶亭街道办事处)

4.实施“垃圾不落地”清运模式。倡导垃圾袋装化,逐步推进垃圾分类,落实垃圾不落地清运模式,高标准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点),垃圾中转站(点)的垃圾要做到密闭运输、车走地净、日产日清。垃圾中转站(点)、果皮箱等垃圾容器外部干净、摆放整齐,不满溢,清运车不满溢、不渗漏;杜绝向沟渠、河道、绿化带和花坛倾倒杂物,严禁焚烧垃圾。(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城管局)

5.开展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认真落实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国家标准,对现有的垃圾处理厂逐步推进封场、绿化工作,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项目;加强对污水处理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水处理机械设备运转正常、运行监控资料齐全、严格达标排放;加快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6.规范公厕建设和管理。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加强对城区公厕管理力度,做到公厕有专人管理,保持设施良好,免费开放;推进公厕新建、改造工作,倡导、落实机关单位公厕免费对外开放,科学设置道路公厕引导牌,做到公厕布局合理化、设施建设人性化、设施维护常态化、日常管理制度化,解决群众如厕难问题。(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各成员单位)

7.沿街立面整治。加强沿街门店牌匾广告管理。按照“一店一招牌”的原则,对城区主干道门头牌匾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并及时洗刷或更新,确保门头牌匾干净整洁;规范广告行为管理。全面落实广告审批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立面装修、设置招牌、户外广告等工程时,必须经县城管委批准方可实施,未经审批擅自施工的,一经发现,责令停工,恢复原状,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未经许可不得设立大型落地广告,不得在建筑物楼顶、立面发布广告,不得利用电线杆、路灯杆发布广告或悬挂标语条幅,不得在公交站点、公厕等公共设施立面张贴发布广告,不得在城区不间断播放小喇叭“促销广告”,不得通过改装车辆发布流动广告。全面清理道路两侧的“小广告”。对乱涂抹、张贴、悬挂的“牛皮癣”广告要及时清除并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专项治理,在主次干道、人员密集区域散发“传单广告、宣传品”的,要严肃处理。坚决整治公共领域“三化”问题。对县城“沙化”“阿化”“清真”概念泛化以及阿语不规范使用问题常态化管控,建立“三化”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坚决消除“三化”问题负面影响。(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服务中心)

(三)以“亮化”增颜值,确保城市流光溢彩

1.城市功能性照明管养提升。完善夜景照明设施管养制度,严格落实亮灯制度,加强夜景亮化设施日常管养维修,确保亮化效果;对城区老旧路灯、电源点等照明设施,以绿色照明、智慧路灯等新技术推进路灯改造管理。(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国网扶沟供电公司)

2.城市夜景亮化提升。按照“路灯亮化为基础,高大建筑亮化为框架,广告亮化为烘托、广场绿地亮化为点缀”的思路,提升城区重点道路、河渠、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周边夜景照明效果;通过设置建筑楼体夜景亮化、泛光灯、霓虹灯、射灯等方式,形成风格各异、动静结合、错落有致、充满活力的夜间景观亮点,体现出白天绿茵成片、晚上流光溢彩、充满活力的城市氛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国网扶沟供电公司)

(四)以“绿化”美环境,确保城市生态宜居

1.道路绿化管养。持续提升道路绿化层次,加强林荫路规划建设、管理,对现有行道绿化带采用修剪等方法,控制植物高度不影响交通视线,坚持每半月集中冲洗一次,做好杂草、病虫害整治、浇水、施肥等工作,保持隔离带、绿化带内干净无积尘,植被色泽鲜亮;坚持绿化管养市场化运营,加强日常管养,丰富花坛植物色彩,提高花坛侧石品质,提升道路绿化层次,做到绿化带内无黄土裸露、无枯枝枯叶、无死株死苗、无缺株断垄、垃圾日产日清;积极实施拆墙透绿,增加街道景观绿化,打造特色鲜明、景观突出的靓丽街景。(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公路局、县产业集聚区)

2.园林绿化。坚持尊重科学发展规律、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为目标,围绕增量、提质、升级,规划建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留白增绿,全面实施增绿工程,建设微景观、街头游园、专类公园、植物园,加强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监管力度,杜绝毁绿种菜现象,充分利用河堤、边坡、河渠、墙体、道路护栏、屋顶等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增加空间自然色彩,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景观品质;园内设备设施整洁完好,标牌标识清晰,安全防护设施保养维修及时,使用功能正常。(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产业集聚区)

3.生态廊道、高速出入口绿化。编制城市绿道建设规划,以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绿色出行的场所和途径。(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4.加强绿化监管。完善绿色图章制度、绿线管理制度、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绿化台账建设,做好县域范围内生物多样性普查及保护,保持生物物种总量合理增长;电力、通信等部门修剪城区绿化树木及单位、小区、个人在绿化带内开设出入口或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须经县城管委批准方可实施;严厉打击违章占用、挖损绿地,砍伐、移植树木行为和损毁、破坏园林绿化行为。(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桐丘街道办事处、扶亭街道办事处)

(五)以“攻坚”促环保,确保打赢城市环境攻坚战

1.加强施工区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消除施工安全隐患。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围挡规范设置,工地建筑物料、施工设备按照施工平面设计图位置堆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集中清理,推广塔吊喷淋、雾森系统,黄土裸露和易起尘物料规范覆盖,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使用正规渣土车进行清运;规模以上工地安装扬尘检测仪、施工工地信息公示牌(LED屏)、施工场区视频在线监控、出入口车辆视频抓拍设备、进出车辆冲洗监测设备、预拌砂浆储存罐监控、喷淋监测及远程开启等前端设施,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科技,实行信息化、精细化、智慧化监控管理,提升文明施工水平和扬尘防控能力;施工用水及施工产生的污水泥浆不得漫流到施工场地以外。工程竣工后,及时拆除临时性建筑和设施,清理现场,平整场地,硬化人行道,及时恢复绿化、环卫等设施。安排好施工时间,避免施工扰民。(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

2.建筑垃圾规范管理。构建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全过程监管、区域平衡消纳、资源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处置监控体系。建立常态化的联合执法、多方惩处机制,推进建筑垃圾清运行业提质升级;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的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对车辆运行状态全过程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

3.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治理。加强我县城区餐饮服务业安装符合环保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和定期清洗;搭建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监控平台,逐步实现大型、中型餐饮服务业、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含施工工地)、国、省控环境监测点附近的油烟排放在线监控;加强餐饮服务行业使用高污染燃料的整治力度,严禁餐饮服务行业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桐丘街道办事处、扶亭街道办事处、县商务中心区、县产业集聚区)

(六)以“为民”谋幸福,持续加强民生事业建设

1.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居民自治和社会共治作用,着力解决小区停车、绿化、环卫保洁、消防、应急维修管理等不到位和噪音扰民等问题。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加强社区、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消防安全。安装和完善监控系统,加强小区门禁、身份识别等物防设施建设,增加小区休憩娱乐和体育设施,活跃文化氛围,提升小区居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

2.加强城市供水监管。定期对供水企业的水厂、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等城市供水设施进行安全大检查,解决城市供水设施老化,技术人员和管理力量薄弱的现状,加快供水管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确保不合格的水不出厂、不达标的水不进管网,让居民喝上清洁水、安全水、放心水;封闭自备井,提高居民用水质量;积极推动南水北调地表水利用工作。(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

3.强化城市燃气、供热监管。组织专业人员对各类燃气输送、储存、输配、调压设备(设施)及罐区、管网、加气站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应急预案,配备专业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大打击违法、违规安装、经营燃气行为,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推进西气东输108阀室在我县开口工作,降低群众用气价格;积极谋划推进城区集中供暖工程。(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城管局)

4.规范城区市场管理。对现有农贸市场,完善功能,精心管理,市场内经营户实行挂牌经营,做到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摊位商品分类摆放整齐,按划定的经营区域经营,保持市场内地面、立面、经营摊位的整洁,营造整洁有序、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秩序;从事餐饮服务的,要确保食品新鲜、从业人员健康、摊点或店面干净整洁;在城区内科学规划、建设标准化农贸市场及临时便民点,方便群众生活。(责任单位:县市场服务中心、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桐丘街道办事处、扶亭街道办事处)

(七)以“素质”显文明,确保城市共建共享

实施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以宣传引导为主,执法管理为辅,治理不文明行为,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治理。以城区道路、公园、广场、社区等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不文明养犬、携犬出户未束犬链、乱扔垃圾、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治理行动;以处罚、曝光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未取得养犬证和犬类免疫证擅自在小区养犬和带犬上街、溜圈行为的查处力度;以客车站为重点,集中开展禁烟场所吸烟行为治理行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城管局、县交运局、桐丘街道办事处、扶亭街道办事处、县商务中心区、县产业集聚区)

2.不文明交通行为治理。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随意横穿街道、跨越护栏、机动车车窗抛物、随意停放、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宣传、治理力度,倡导文明交通进校园、进机关等,引导全社会文明交通习惯养成。对不听招呼、屡教屡犯的不文明行为予以经济处罚和在沿街电子显示屏或在县融媒体上予以曝光。(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交运局、桐丘街道办事处、扶亭街道办事处、县商务中心区、县产业集聚区)

3.城市管理志愿服务行动。整合社会各界志愿服务资源力量,组织开展文明引导、清洁家园、交通秩序、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城市管理谏言献策等志愿服务,引导市民自觉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监督,劝阻和曝光不文明行为,助推市民文明素质持续提高。(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交运局、县融媒体中心、桐丘街道办事处、扶亭街道办事处、县商务中心区、县产业集聚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性,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密切协同、凝聚合力、强力攻坚,充分发挥城管委、爱卫办、创卫办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

(二)广泛宣传造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效,通过在电视台播放城市公益广告,设立城市精细化管理曝光台等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内容、意义,及时发布相关整治通告、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为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最大程度的汇聚社会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正能量。

(三)加大保障投入。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补齐城市建设短板、推进生态环境修复,促进文明素质提升。要干一件成一件,杜绝烂尾工程、形象工程。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有专人干事、有经费办事。

(四)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集中研究、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总、通报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建立督查工作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明查与暗查、职能部门监督与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查严处不作为、慢作为,并予以通报批评。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到位,甚至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