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县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生产 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0-09-18 17:08:2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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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县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生产

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


扶政〔2020〕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商务中心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转变供销合作社职能,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社职能和为农服务作用,现就支持县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以乡村振兴为目标,以组织体系科学化、农业生产规模化、农业农村现代化为重点,强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把县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三农”的综合平台,使其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充分认识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明确指出,“长期以来,供销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完全有条件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要充分利用好这支力量,补齐短板,激发活力,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加发挥独特优势,担当起更大责任。”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就是支持全县农业发展,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这一重要抓手作用有效发挥,为全县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优质服务。

三、建立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县供销社要在巩固、完善、提高已初步建立的扶沟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以集团公司下属扶沟县供销惠农为农服务有限公司、扶沟县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扶沟县惠农农资商贸有限公司3个子公司以及各基层供销社为载体,以农村服务站为支撑,以农家店为终端,采取资源整合、资本融合、业务联合的方式,自办、联办或利用社会上有经济实力的能人领办等形式,建设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农资、农技、农业机械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为农服务中心,为农业生产提供土地平整、土地深松、测土施肥、配方用药、排水浇灌、统防统治、田间管理、播种收割、订购订销、仓贮运输、精细加工、借贷融资等全方位、深层次、系列化服务。

四、扎实做好供销社承担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上级将继续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供销社承担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用好用活用足政策,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

(一)理顺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和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力度,建立健全畅通高效的协调配合机制,积极落实扶持资金,保证资金落实按时到位、项目实施快捷高效。县供销社要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部门搞好项目实施工作对接,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履行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程序,保证依法依规推进。

(二)明确目标任务。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中,各乡镇、街道和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明确供销社承担的具体工作和任务量,确保供销社承担的任务量不低于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总任务量的15%。支持供销合作社作为全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土地整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要在现有植保无人机、大型拖拉机、旋耕机、深松机和翻转犁的基础上,不断购置增添设备,加强同县内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充分利用各自在机械设备、技术力量和仓储条件等方面的有利条件,发挥所具有的生产方式、经营领域的独特优势,在组织开展连片成方的农药喷施作业和土地深耕深松工作时,同等条件给予倾斜支持。

(三)统筹工作安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指出,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提早谋划实施一批支持项目及早落地,有效扩大农业投资,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国家对现代农业生产、设施建设上,给予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和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储、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物处理等设施用地纳入到农用地管理等项优惠政策。县供销合作社要早规划、早研判、早上马,同时对供销社系统承担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要统筹安排,并指导项目承担单位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实施成效。

(四)打造新型供销合作社。要从服务乡村振兴和实现富民强县的大局出发,切实解决好供销社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所遇到的问题。全面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深入实施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把供销社建成集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土地托管、为农服务中心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电商平台、物流配送、邮政代理、通讯代理、保险代理、农信代理、农机农技推广应用和经营等为一体的新型供销合作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扎实有效开展,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供销社等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共同参与制定实施方案,并做好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和验收;县供销社负责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做好项目实施的资料收集、作业档案管理,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对项目的绩效考评、项目验收;其他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按照分工、属地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强化工作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制定项目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健康有序实施。要建立补助资金拨付审批制度,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对补助对象、补助资金要在作业服务地和一定时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营造良好氛围。项目实施要有计划地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方式,宣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和工作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力。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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