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扶沟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0-04-22 16:35:4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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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扶沟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实施方案的通知


扶政〔202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商务中心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扶沟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4月20日 



扶沟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如期实现国家园林县城创建目标,对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为抓手,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扎实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力争把我县打造成为城市功能完善、人居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国家级园林县城。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使扶沟县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绿化覆盖率达到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所有相关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全力打造分布合理功能完善、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化生态体系。到2020年9月前,力争城市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六个方面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县城标准。2020年9月申报国家园林县城,2021年11月底前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考核验收,实现国家园林县城创建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结合扶沟实际,修编《扶沟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1-2030)》。经县政府批准后,纳入县城市总体规划实施。

(二)完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城市绿线管理,完善《扶沟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扶沟县绿色图章制度》和外来物种入侵、义务植树等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的附属绿化用地指标,减少外来物种对我县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划定绿线并向社会公布,保证公众可以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查询绿线划定信息。加强园林管理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园林新科研成果的学习、利用、推广。

(三)加大绿化建设力度。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要求,提升城市出入口绿化景观效果,延伸城市绿化空间,加快安罗高速连接线、荷花路、力神大道两侧景观绿化建设。完成站前路、花园南路南段、雕亭路东段、金海路北段等主干道绿化,使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80%,绿化普及率≥95%,林荫路推广率≥60%,新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按照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的原则,在原县高中体育场、扶亭路坑塘等地新建一批街头游园,升级改造现有街头游园。大力开展城市绿化“四进”活动,广泛开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单位(小区)实施拆墙透绿。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50%,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95%。

深入开展绿化创建活动,创建省级综合性达标公园1个,再创建一批省级达标道路、园林单位(小区)。加大城市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建设力度,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投资绿地建设,加强园林绿化植物引种和本地物种强化的培育工作,培育具有较强适应性、抗耐性的优良品种,基本满足自给。

(四)提升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建立园林绿化信息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绿地建设管控,确保符合规划、建设程序,对绿地实施节约型、集雨型建设,全面推广应用透水技术,建设成果得到有效保护。规范管理公园广场,公园广场建成后,应配套建设相应的应急避险设备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和行道树更换,严禁古树名木的移植,古树名木保护率100%;加强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树龄超过50年)的保护。加强区域风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管理。制定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确保城市历史印迹清晰、形态基本完好、道路尺度宜人,代表性建筑保护完好,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到位。

(五)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划定城市蓝线,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快生态水系建设工程,建成区内消除黑臭水体,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以环城道路、河流为重点,大力实施防风林带、工业卫生防护、道路防护、铁路防护、生态防护等防护绿地建设,逐步形成环城一体的绿色防护体系。提高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60%,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2天。完成不小于县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以生物物种普查为基础,在《绿地系统规划》中有生物多样性保护专篇,使生物物种总量保持合理增长,重要物种及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7。

(六)持续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政策措施,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节能建筑比例≥35%。

(七)持续完善城市功能。加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加大污水收集,污水处理率≥85%。加强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道路完好率≥95%,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5%,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90%。公厕数量达标,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设置密度达到≥3座/平方公里,设置间距应满足《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相关要求。完善城市绿色出行体系,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全部设置无障碍设施,且使用与管理情况良好。建成区基本消除棚户区,城中村基本实现社区化改造,全面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城市居民得到妥善安置。

(八)持续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各类建筑、设施、广告设置与周边环境协调。环卫制度落实良好,城市街道干净整洁。沿街商铺门头牌匾设置、门面装饰符合建设管理要求,无违规设摊、占道经营现象,无乱涂乱画现象。交通安全管理有序,车辆停靠规范。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4月)

成立扶沟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全面启动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4月-2021年4月)

各责任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创新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集中人力、财力、物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目标任务。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1年5月-2021年8月)

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对前期创建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对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查漏补缺,邀请省住建厅专家组对我县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初验评估,并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迎检验收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0月)

制定迎检方案,完善迎检资料,统筹安排各项迎检活动,做好硬件指标的最后冲刺,全力迎接住建部专家组实地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扶沟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统筹指挥、协调全县的创建工作。各相关部门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创建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标准按时完成。

(二)广泛宣传发动。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和阶段推进会。新闻媒体开设创建专栏,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板报、橱窗、电子显示屏、微信、短信等宣传工具,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声势,确保实效。

(三)加大经费投入。多渠道筹集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证城区园林绿化项目顺利实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合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创建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创建投资。

(四)严格督查奖惩。全县各级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推进快、成效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影响创建大局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严厉问责。








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印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