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 关于打造装备制造产业园促进装备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0-04-04 16:31:4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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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人民政府

关于打造装备制造产业园促进装备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扶政〔2020〕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商务中心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引导全县装备制造业整合提升、转型升级,打造装备制造产业园,实现全县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7〕114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周政〔2018〕2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整合、提升、创新、壮大”的总体要求,通过对铸造、加工、检测、研发等关键环节的技术创新,运用政策措施淘汰一批、改造一批、引进一批、扶持带动一批,促进全县装备制造业集群化、集团化、高质量发展,努力把扶沟打造成全国重要的缸盖缸体制造业基地和矿山机械、汽车零配件生产基地。

二、政策措施

(一)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实现集聚化发展。将原县机械工业园更名为扶沟县缸盖缸体产业园,由县综合投资公司统一承租现有闲置标准化厂房,统一改造、统一出租,县财政给予扶持,把分散在中心城区、各乡镇(街道)的缸盖缸体企业整合搬迁到缸盖缸体产业园。县财政对新入园企业给予搬迁费用补贴,企业租用厂房租金前三年全免,第四年到第六年减半。整合搬迁到县产业集聚区内其他缸盖缸体企业闲置厂房的,享受搬迁到缸盖缸体产业园企业同等扶持政策。入园企业须按照工信部门核定的生产规模、设备清单(含新购设备)搬迁,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同时,在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占地500亩的装备制造产业园,紧紧抓住浙江台州等地汽配产业转移机遇,重点引进缸盖缸体配套、发动机整机、矿山机械和其他装备制造生产企业,进一步壮大产业集群。

(二)提标铸造生产线,实现绿色化发展。鼓励企业新建符合环保达标排放要求的、自动成型绿色铸造生产线,2020年12月底前建成投产的,给予企业设备购置总金额的20%补贴(以实际投资发票为准),最高补贴200万元;2021年6月底前建成投产的给予设备购置总金额的15%补贴,最高补贴150万元;对在产业集聚区单独征地,新建自动成型绿色铸造生产线的企业,在享受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同时享受该补贴政策。符合规划、用地条件,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可在现有基础上对铸造生产线进行绿色化改造,对改造后达到环保达标排放要求的自动成型绿色铸造生产线,2020年12月底前建成投产的,给予企业设备购置总金额的15%补贴(以实际投资发票为准),最高补贴150万元;2021年6月底前建成投产的给予设备购置总金额的10%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2021年12月底前依法淘汰全县范围内所有达不到环保标准的铸造生产线。

(三)提升加工装备水平,实现智能化发展。鼓励现有装备制造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和技术改造,企业新购置5台以上(含5台)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工业机器人等设备的,县财政补贴新购设备资金总额的8%;新购置10台以上的(含10台),县财政补贴15%;企业新上智能化车间、智能工厂的,县财政按设备购置金额的10%给予补贴。同时,积极支持企业向省、市有关部门申报先进制造业实施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技术改造等奖励扶持资金。

(四)建立省级缸盖缸体检测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组建省级缸盖缸体检测公司,通过对缸盖缸体产品进行抽检、提供产品检测服务等,严把产品质量关,实现缸盖缸体材质提升、标准提升、核心技术提升、质量提升。县市场监管局成立缸盖缸体检测公司,并入县投资集团公司,同时,负责公司建设、运营,县财政对缸盖缸体检测公司的建设、运营给予扶持;县域内缸盖缸体企业检测费用给予减免或补贴。建立缸盖缸体质量检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和相关企业报告、通报我县缸盖缸体产品质量检测情况。

(五)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提高产品竞争力。鼓励缸盖缸体企业与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国外知名企业、上市公司合资合作,对成功实施战略重组的原企业法人代表,县财政一次性奖励实际投资额的1%;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发。支持缸盖缸体企业创建省级、国家级驰名商标,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扶持政策按照《扶沟县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扶发〔2019〕1号)执行。

(六)支持外贸出口,拓展市场营销。鼓励成立本土贸易公司直接出口我县缸盖缸体产品,凡在周口海关注册的本县域内企业,年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每出口1美元,县财政奖励企业人民币0.03元。以“扶沟缸盖缸体制造业基地”为区域品牌,运用网站、电视、报纸、推介会等形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高我县缸盖缸体产业在全省全国乃至世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政府每年设立2000万元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扶持缸盖缸体和其他高端装备企业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部门要优先为装备制造企业提供贷款支持,鑫源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要优先为装备制造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县中小企业过桥续贷资金要重点保障装备制造企业使用;支持银行开发订单融资、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融资、缴纳税收融资等创新产品;建立金融机构服务企业评价制度,县政府对金融机构向装备制造企业的贷款余额、年度新增额度等指标,综合抽贷、惜贷、压贷等情况进行评价,大力支持企业发展的金融机构给予表彰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缸盖缸体等装备制造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对在境内外主板上市的企业,在市政府一次性奖励企业100万元基础上,县财政再奖励50万元。

(八)推动公平竞争,实现集团化发展。县工信局要指导缸盖缸体协会充分发挥作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生产营销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市场监管局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行缸盖缸体企业开发新产品备案制度,企业研发的新产品一经备案,其他企业不得仿造。鼓励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实行错位竞争、差异化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引导企业之间加强合作,建立联合体,抱团发展,支持缸盖缸体企业组建扶沟县缸盖缸体制造集团公司,走集团化发展之路。

(九)积极开展招才引智,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加大智能铸造、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工业控制及自动化、3D打印技术等关键环节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装备制造企业到国内知名大专院校和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培训;支持县装备制造企业与省内外有相关专业和特色的本科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建立产学研关系,开展技术服务、公共实训、技能培训,培养具有铸造、工业机器人、智能生产线等操作使用和系统维护能力的高技能人才;县政府引进2-3名铸造、研发高端人才,为全县装备制造企业提供无偿服务;同时鼓励企业通过引进、招聘、整合等形式,组建研发团队,研发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研发团队或企业科研经费30万元;对企业引进的博士和正高职称铸造、研发专业人才,在企业服务一年以上的,县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在县工业领导组下,设立扶沟县打造装备制造产业园专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关于打造装备制造产业园促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同时实行县打造装备制造产业园专题工作组联席办公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我县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促进装备制造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县打造装备制造产业园专题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合作,抓好落实,组织实施。工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装备制造业整合提升工作,制定装备制造企业向产业集聚区搬迁实施方案及牵头实施;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制定铸造企业生产线提标升级实施方案及牵头实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省级缸盖缸体检测中心的组建、运营;金融办负责制定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我县缸盖缸体产业整合提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健全机制,搞好服务。建立县四个班子领导联系装备制造企业制度,指导帮助企业解决搬迁、改造提升、生产经营、销售等实际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积极主动、零距离为企业上门服务,树立“多指导服务、少收费罚款”的理念,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对向企业吃、拿、卡、要,办事推诿扯皮的,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

(四)严格验收,奖励激励。县打造装备制造产业园专题工作组组织工信、环保、财政等有关部门对装备制造企业搬迁和企业铸造生产线提标、加工装备等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联合验收,对达到相关要求的企业及时兑现奖励和技改补贴资金。




                            2020年4月2日











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印发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