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沟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人住扩面的通知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8-04-26 15:42:2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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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扶政办〔2018〕27号

 

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扶沟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人住扩面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意见》(建保〔2017〕1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租房分

配方式的通知》(建办保函〔2017]634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建保〔2017〕2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保障制度,提升公租房保障效率,推动我县住房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公租房分配入住条件进行扩面调整如下:

一、保障对象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住房困难职工。

2、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众以及环卫、公交等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集中配租。

3、保障对象达不到预期的公租房,可调整为扶贫搬迁、棚户区(危房、城中村)改造、救灾、“双创”基地、文化教育、养老等重大项目的安置用房或周转用房,也可在当地有需求时,暂拨市场价格向社会出租。

二、准入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在县城规划区内无住房,也未租过或购买过保障性住房;或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22平方米以下。

三、应提供资料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应提供下列资料购买:①公租房申请人诚信承诺书②户籍证明③无住房证明④纳税信息⑤工商信息⑥车辆信息。

租住:①公租房申请人诚信承诺书②户籍证明③无住房证明

2、城镇新就业职工(行政、事业单位)租住或购买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户籍证明②无住房证明③人社局人事关系或工资关系证明④公租房申请人诚信承诺书。

3、外来务工人员应提供下列资料:

租住:①公租房申请人诚信承诺书②户籍证明③无住房证明④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购买:①公租房申请人诚信承诺书②户籍证明③无住房证明④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的,本人提出申请也可购买。

4、用人单位集中配租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用人单位提供公租房申请诚信承诺书②用人单位提供公租房申请。

5、按市场价格向社会出租,申请人应提供本人县城区域内无住房证明。


 

                                               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