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补充计划
来源: 扶沟县财政局 时间: 2019-12-03 09:58:0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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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脱组〔2019〕99号

 

扶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呈报扶沟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补充计划的报告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依据《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8〕35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县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豫财农〔2019〕12号)要求、上级整合资金下达情况,已完成《扶沟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补充计划》,该计划涉及财政涉农资金1603.01万元,实施项目3个。现已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随文上报,请予以备案。

2019年12月2日

 

扶沟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使用补充计划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8〕35号)精神,依据上级下达我县统筹整合资金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

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开发式扶贫与保障式扶贫相结合,把提高扶贫质量放在首位,瞄准总攻目标,强化攻坚举措,压实攻坚责任,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确保完成2019年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现行标准,扎实有效推进。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确保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和基本居住条件,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脱贫质量,也不能擅自拔高标准、提高不切实际的目标。

2.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质量。把“六个精准”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脱真贫、真脱贫,确保取得不含水分、实实在在的成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3.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攻坚重点。强化问题意识,及时发现解决制约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主攻方向,优化政策供给,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

4.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发扬自立自强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5.坚持长短结合,巩固脱贫成果。正确处理贫困群众如期脱贫与稳定脱贫、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强贫困动态监测,防范化解风险,消除返贫隐患。

三、脱贫目标

扶沟县辖14个乡镇、2个办事处和1个产业聚区,1个商务中心区,面积1173平方公里,耕地108.7万亩,农村人口62万人,其中贫困村81个,贫困户1.5万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1万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剩余建档立卡贫困户2254户,7388人,贫困发生率为1.04%。

2019年通过基础设施、生产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项目的实施,确保4500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确保已脱贫成果得到巩固。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按照《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8〕35号)的要求进行统筹整合资金。对2019年下达给我县的应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省、市财政资金以及县本级当年预算安排资金进行整合,计划整合资金规模1603.01万元,其中:省级资金88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92万元、县级资金131.01万元,全部投入脱贫攻坚项目建设。

五、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分类

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扶沟县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项目3个,投入资金规模1603.01万元。项目类别主要涉及基础设施类、公共服务类方面。

(一)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

2019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2个,计划投资1016.0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448.22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500万元,县级其他整合资金67.8万元。

1.2019年第二批农田机井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主要围绕汴岗、柴岗、练寺等6个乡镇的23个行政村,新打深度36米和40米,内径40厘米,钢筋砼管灌溉机井371眼,可灌溉耕地18550亩。

2)资金安排: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67.8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县级其他整合资金67.8万元。

3)时间进度:2019年9月底完成招投标,2019年10月初开始施工,2019年11月底完工,2019年12月初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23个村18550亩农田水利灌溉,能改善群众的农业生产条件,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10977户45125人受益,且带动895户贫困户3641人增加收入。

5)责任单位:水利局

2.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1)建设任务:主要围绕练寺、吕潭、包屯、崔桥等7个乡镇及供水厂,新打水源井8眼,新建大新水厂陈楼分厂一座,解决郑营、贾小庄等5个行政村的供水不足问题;对练寺、汴岗、吕潭等主管网进行升级改造。

2)资金安排: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48.2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8.22万元。

3)时间进度:2019年9月底完成招投标,2019年10月初开始施工,2019年11月底完工,2019年12月初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7个乡镇的供水量不足问题,使项目区的供水、水质得到保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涉及全县46个贫困村30.56万人,其中贫困人口3.69万人。

5)责任单位:水利局

(二)公共服务类项目

1.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项目

1)建设任务:对崔桥、江村、白潭等16个乡镇(街道)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建设。

2)资金安排:追加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86.99万元。其中:省级专项扶贫资金151.78万元,市级专项扶贫资金92万元,统筹整合省级资金280万元,县级其他整合资金63.21万元。

3)时间进度:2019年1月初开工,2019年12月底完工,2019年12月底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16个乡镇(街道)农村垃圾有效治理;农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人民满意度得到提高;取得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5)责任单位:住建局

六、部门分工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建立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打赢我县脱贫攻坚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各部门分工情况如下:

(一)项目责任单位

各项目责任单位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主要负责项目规划的编制、报备、评审、论证、招投标和组织实施;负责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对申报实施项目的真实性、质量和带贫效果负总责、对报账资料认真审核以及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对项目资金的具体情况按规定进行公告公示;履行好抽查、核查、验收工作,监管到位。

(二)扶贫部门

主要负责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负责脱贫攻坚项目的立项、申报;脱贫攻坚项目的审核入库和动态调整;项目规划编制和资金使用的指导;及时提出整合资金分配方案;提前拟定年度实施项目建议;参与项目的论证工作;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按规定程序审批扶贫项目;对项目的入库、批复、资金分配进行公告公示;履行好抽查、核查、验收工作,监管到位。

(三)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年度本级财政扶贫资金的安排、财政涉农资金的整合、整合资金方案的编制、项目的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手续办理、批复项目资金的对接和拨付、整合资金分配情况的公告公示、修订整合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进度的上报工作。

(四)审批部门

县政府负责组织财政、发改、扶贫、交通、水利、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评审论证,并出具相关会议纪要和结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年度整合资金项目的审核与批复;县脱贫办项目资金管理组负责项目与资金进度的催报工作。

(五)监督检查部门

县纪检监委、审计部门对整合资金项目的实施、整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整合资金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确保财政整合资金的规范、安全运行。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七、监管措施

1.按照“事前预算评审、事中加强监督、事后决算审计”的工作机制,成立由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稽查组,定期对上级财政专项扶贫项目以及涉农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强化跟踪问效。

2.建立项目实施、资金拨付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责。及时掌握扶贫资金支出情况,扶贫部门、财政部门要及时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扶贫资金支出情况,

3.建立定期通报评比制度。对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项目资金拨付比例较高的乡镇及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扶贫资金支付进度明显偏低的乡镇及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组织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造成财政资金滞留延压的,依据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意见(豫财农〔2017〕65号),厘清部门责任,落实全方位的扶贫资金问题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以下事项的:①虚报项目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的;②未依规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③挪用扶贫资金的;④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或项目建设内容的;⑤不及时组织验收、竣工决算验收手续不完备影响扶贫资金支付的;⑥组织实施不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不按规定及时提供报账资料等影响项目实施进度,造成财政资金滞留延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厘清部门责任,确定责任主体对违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处罚。

附件:扶沟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计划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