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2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公告发布如下:
一、补贴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和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二、补贴期限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补贴标准
按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和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员工人数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四、办理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3.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
4.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5.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或社保系统参保截图;
6.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7.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办理地址
大程路东段县人社局二楼206室。
咨询电话:0394—7812799